刘先生质疑:在这么严肃的信中,夹带是不是有利益关系?
半个多月前,刘先生开车经过北环时违章,几天后,他收到了市交警支队寄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刘先生随手撕开了信,没想到的是,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一张某房地产新楼盘的推广。
“看到这张,我第一感觉,是不是有人“山寨”了交警支队的违章处理通知单?想用这种形式来做。我再打开这张,里面还真夹着一张盖有‘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公章的违章处理通知书,通知我依照违法内容,到交通违法处理点去交罚款。”
此事发生后,交警支队支队长热线解释:“在违章处理通知单里夹带是绝对不允许的”。当记者想知道更多信息时,这位民警介绍,他要仔细了解寄这些通知书的具体部门,才能清楚这件事的情由。
知情人:为创收,邮政局账单部夹带页
前日上午,读者郑先生来电称,他知道交通违法通知书里夹这件事,他替交警抱不平。
郑先生说,他有一个在市邮政局工作的朋友,曾告诉他交通违法通知书里面夹带,是市邮政局的“账单部”为了创收私自夹带的,“他们认为,有车的人都是收入高的人群,同时也是买房子的潜在优质客户,所以,邮政局账单部就对外招商(重点是房地产开发商),哪位邮政工作人员承揽了这项业务,还可以得到至少10%或者更高的提成,因这些信的邮寄费用,不用房地产开发商出,都由市交警支队支付了”。
“就连市交警支队支付的每封‘交通违法通知书’的邮寄费用,也有提成,因为市邮政局本身有规定,谁揽的这个业务,都有10%的提成给予这位业务人员。”郑先生说。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看了这篇报道,老百姓还以为是市交警支队在这些违章通知书的信上做了手脚,其实不是。我感觉市交警支队出了钱还为邮政局背黑锅,实在太冤枉。”郑先生说。
市交警支队:已经责成邮政局纠正问题
前日上午,郑州晚报记者赶到经八路郑州市邮政函件局,邮政局账单业务部就在这里。
在一层的一大间办公室里,几位工作人员正忙着整理函件。
问及想在信件里面夹带页面时,这里工作人员都沉默,不愿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