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必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化的流程运作,形成有利于“老虎”、“苍蝇”一起打,贯穿于查办案件各环节、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为惩治腐败奠定更加牢固的制度基础。
一是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在实践中感到,当前查办案件方面的制度规定虽然很多,但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还不强,相互衔接不够紧密,作用发挥得不够。要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围绕案件线索排查管理、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和执行、移送司法机关以及案件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相继修订和完善一批相关制度。特别是着眼于加强制度之间的有序衔接,注重程序性制度设计,制定查办案件和大案要案的“两个办案工作流程规范”,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制度要求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使办案工作实现文来文往、表格化运作、过程留痕、责任到人,打造了环环相扣的惩治腐败制度体系和机制链条。
二是针对突出问题健全制度。对经常出错的问题,要注重在制度上找原因;长期不好解决的问题,要注重在制度上去突破。围绕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使制度建设的投入更加集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严肃执纪、突破案件、调动办案积极性、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办案安全、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强化案件组织协调和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三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制度再多,再有针对性、操作性,但不执行,等于没有制度。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大都是因为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而发生的。案件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制度执行意识,严格按制度办事。在强化案件检查人员培训、岗位责任定位、工作留痕的同时,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制度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办案工作和造成办案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摘自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俊莲理论文章《全面强化查办案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