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工会十六大·创新铸辉煌 19】发挥优势力促维权全方位
2012年1月1日,一份涉及中国外派海员切身利益的协议正式生效:经过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挪威海员工会等工会组织与挪威船东协会的多轮谈判,双方一致同意,所有为挪威船东服务的中国船员工资上涨2.5%,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伤亡赔偿标准相应提高。目前该标准已成为国际海员劳务市场公认的行业标准。这些年来,海员建设系统各级工会切实履行维权职能,发挥自身优势,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工作载体、手段和方法,力促职工权益维护全方位。
作为国民经济先导性、基础性和服务性产业,交通产业和建设产业具有工作条件艰苦、从业人员众多,农民工集中等特点。为此,10年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职工凝聚力,进而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工作大局,推动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只有组织起来,工会才能更好地为劳动者维权。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将大力推进“两个普遍”作为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和交通施工企业中,狠抓工会组建工作,切实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同时,在港口企业中积极组织农民工入会;着力在个体劳动者集中的长途客货运输业中组建工会,并尝试将其纳入区、县级行业工会建会试点范围;相关的海外施工企业工会组建试点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为切实代表职工共同利益,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交通运输部、中国船东协会建立了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政策的研究制定;并代表全国船员与中国船东协会正式签订了第一份全国性行业集体协议——《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在中国工会特别是产业工会维权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中国海员建设工会致力于推动一些影响行业稳定和侵害职工权益突出问题的解决。如加强对环卫、出租车等行业进行调研,先后形成了《关于当前环卫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报告》等多个调研报告;指导各地工会建立劳动关系矛盾预警监测、应急处置等制度,积极参与处理了一批劳动争议事件,化解基层矛盾。
而各地方海员建设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也取得了积极进展:2010年底,山东省交通系统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双百”目标,即17个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率达到100%,市级以上国有交通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100%;上海、北京、包头等城市相继签订了地方性出租车行业集体合同;上海环卫行业签订了覆盖全市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
10年间,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不仅为一线职工争取更好的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更通过多种方式增强了海员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引领广大职工岗位建功。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国基层企事业中共有4.16万个班组参加班组安全竞赛、“安康杯”竞赛活动等各类安全竞赛活动,覆盖职工160万人;累计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主题劳动竞赛10768项,参赛职工超过300万人次;累计收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果约39.4万条,创经济效益2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