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大朗水霖学校初中部学生日前报料称,临近期末,学校要求班主任填表上报“班上最应该被开除学生”名单,如果期末期间再“犯事”,就会被开除。对此,大朗水霖学校回应称,学校要求班主任上报的只是差生名单,以便于学校安排老师“一对一”辅导。
就是要求班主任上报的只是差生名单,这所学校的做法也是欠妥的。一方面,学校不应该把学生分为“优生”和“差生”;另一方面,对于成绩差、不太守纪律的学生,学校应该给予帮助、辅导,但不应采取贴“差生”标签的做法。动辄把学生视为“差生”,是对学生人格的伤害,不利于学生人格健康成长,会制造出更多的问题学生来。
近年来,中小学接连爆出“冷暴力”事件,都是因学校把学生分为“优生”、“差生”区别对待,尤其是对“差生”,学校和老师极尽羞辱之能事,想着法子让这些学生认识到自己是“差生”,不改变就将被“淘汰”。学校称这是“激将法”,但却违背基本的教育价值,把教育变得简单、粗暴。
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也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将“差生”、违规学生开除、劝退了之的做法。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强调,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之后,这种情况才有所好转,各地的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消了开除处分,学校不得再开除学生,但还是有一些学校,不愿意放弃开除这一手段,以此“威慑”、恐吓学生。
教育的本质是让每个人生活更美好,让每个学生个体得到完善。但现在不少学校把差生视为包袱,是因为办学者追求功利的办学政绩——学生总体分数、合格率、升学率等,而忽视了每个个体自身的成长,而且,相对于用耐心、细致的方法引导学生来说,把“差生”赶出校园,是最省事的。
要消除学校办学者的“差生观”,需要我国改变教育评价体系,只有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才能给每个学生提供发展的空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的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的改革,就在于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扭转行政办学,推行教育家办学,以及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只有坚定落实、推进改革,我国学校办学才会有健康的生态。
蒋理(上海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