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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被告人胡平(中)在法庭上。费文彬 摄 |
2014年2月13日,备受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持枪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40多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的两名民警在大鹏镇调查案件,19时许到该镇兄弟酒家吃饭喝酒,22时许在返回平南县城途中,被告人胡平因醉酒下车闯入“老牌螺蛳粉店”,持枪将店主吴英、蔡世勇夫妇击伤,怀孕的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