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在提案中建议成立信托业金融稳定基金,以应对潜在的行业风险。
他建议在功能定位上,要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风险底线、坚守法规底线、坚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底线。在出现兑付危机时,充分分析相对应的资产,调动各方力量资源,根据规定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分担机制,在强化“买者自负”责任意识的前提下,从金融稳定大局出发,可考虑给予投资者一定损失补偿,同时帮助投资者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引导信托行业市场化发展,并对系统性重要信托公司实施必要救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在管理模式上,实施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可借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机制,成立国有独资的“信托业金融稳定基金公司”,负责基金募集、管理、运作,以及相关风险监测、处置。公司成立董事会,成员应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等方面。
基金资金来源方面,信托公司按照其风险资本余额一定比例,如10%缴纳,具体比例可根据监管评级实施差别化调整,并设置三年过渡期逐步补足(根据初步测算,拟提取基金规模总额约200亿元,分摊至三年每年提取67亿元,约占2013年信托业净利润11.8%);也可从相关其它金融机构参照与信托的合作规模,根据资产质量、风险转移程度,从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此外,可考虑在信托产品条款中,增加投资者认购基金的自愿条款,以获得更高金额赔付的权利。
基金使用方面,银监会负责拟定风险处置方案和基金使用办法,商相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信托业金融稳定基金公司办理登记、发放和资金划拨。
近期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吉林信托“裕福能源项目收益权”等银信通道业务的兑付危机,引发投资者、金融机构、监管当局、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虽然依据民法中的信托义务,基本排除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责任,但相关主体职责厘定不清、风险处置进展缓慢,导致风险由银行表外向表内传导压力增大。若未来连续出现类似项目的兑付风险,将扩散民众对信托行业的怀疑情绪,不排除引发金融体系流动性危机的连锁反应。
初步估算,2014年将面临约5万亿元信托产品到期的兑付高峰,信托业刚性兑付的敞口危机较大。目前,信托行业权益仅2356亿元,却承载4.9万亿融资类信托。在经济下行、利率上行的背景下,借款主体盈利能力下滑,借新还旧困难加大。一旦信托产品打破刚性兑付,可能引发投资者集体抛售的羊群效应,爆发群体性事件。
信托是影子银行众多风险的突出案例。据估计,国内影子银行规模已达21万亿元至37万亿元,主要投向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与中小民营企业,大都期限错配,风险复杂、隐蔽、脆弱、突发。影子银行的资金及项目来源,与正规金融体系盘根错节,容易导致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近期《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2013]107号)出台,显示了国家对影子银行风险的高度关注,提出了规范影子银行发展的框架。如何落实国办107号文件要求,引导资产规模约11万亿元的信托业务规范发展,值得深入思考。(中国日报 胡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