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中国日报网郑州讯(见习记者 陶盖 实习记者郭洋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消息,3月26日,安阳 “8 19”公交车杀人案罪犯周江波被执行死刑。
2013年8月19日,安阳市内黄县人周江波在安阳市一辆公交车上持刀行凶。当时车上的33名乘客,有19人先后被捅伤,其中造成3人死亡(2名未成年人在救治途中死亡,1名女婴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在这之前的8月18日,因为邻居纠纷,周江波曾持铁锨伤及邻居3人,事后逃离现场。
2013年12月10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江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3月26日,周江波因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