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甘肃省新闻办举行省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新闻发布会,省编办主任、省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含栋介绍了有关情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甘肃省自2001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坚持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核心,以监督制约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关键,稳步实施,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去年6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由监察部调整到中央编办后,8月,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相应由省监察厅调整为省编办,省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省编办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赵含栋介绍说,为做好工作,特报请省政府重新调整了省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笑虎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原来2名增至4名,分别由省政府秘书长、省编办主任、省法制办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成员单位原分管领导调整为主要负责同志。省审改办具体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各市州政府也对审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相应调整,保证了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统一、有序运转。
甘肃省省级政府部门先后经过12批、中央在甘单位经过7批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省级政府部深化门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315项累计减少1991项,减幅86%;中央在甘单位累计减少194项。各市州和县市区也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认真清理、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减幅达50%以上。通过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效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多、过细和直接干预,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有力推动了简政放权。
据悉,甘肃省政府政务大厅在原基础上进行了扩容改造,26个省直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的265项行政审批事项、36个服务类事项纳入大厅,实施统一办理。全省14个市州、78个县区设立了政务大厅或政务服务中心,1111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覆盖全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各级政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同时及时公布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实行减要件、减程序、减环节的“三减”措施,压缩审批时限,不断优化审批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按照效能风暴行动要求普遍缩短30%以上,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甘肃省先后出台《甘肃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普遍建立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窗口服务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八项制度。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省政府政务大厅及兰州、酒泉、嘉峪关等市建成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各地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措施和办法,促进行政审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行政审批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就目前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情况,赵含栋介绍说,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通过改革,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克强总理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发〔2013〕19号、27号、34号、44号和国发〔2014〕5号五个文件,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16项,涉及企业主体设立、生产许可、经营范围等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环节,含金量高、受益面广,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根据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要求,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能放必放、重心下移”的原则,省审改办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和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进行逐项衔接落实,经省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次全体会议和省政府第4次、17次、29次、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先后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第九批、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372项;中央在甘单位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100项。另外,省级政府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公布取消、调整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共22项。截至目前,省级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42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领域宽、政策性强、要求很高的系统性工作。10多年来,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新期待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和领域还存在审批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
就下一步工作,赵含栋介绍说,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主要抓手,重点做好“接、放、管”。接,就是做好国务院部门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做到无缝衔接。去年以来,国务院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70项明确下放给省级政府,其余的下放到市县政府。对国务院下放到省级政府的审批事项,我们将和有关部门做好衔接沟通,及时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责任、审批时限和程序,严格规范运行,确保逐一承接到位,实现职能划转的无缝对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下放给市县的审批事项,直接放到位,不截留,不梗阻。国务院和省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放给社会,绝不允许审批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放,就是大力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制定深入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对今后3年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部署。对现有省级442项行政审批事项逐一研究提出下一步取消、下放或保留的意见,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更好地发挥市场、社会和市县政府的作用。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今后一般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进一步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管,就是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大量减少行政审批后,实行“宽进严管”,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公布实施《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事项目录,明确事项名称、办理要件、审批程序和时限,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公布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实施《甘肃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切实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以审代管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改进和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强化行业自律。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权力。(记者薛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