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不少污水处理厂反成“污染源”
污水经过处理厂后,照说水质应该达标了。但实际情况如何?
今年3月,安徽省环保厅对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因环境违法进行了挂牌督办。
这座污水处理厂2008年8月建成,一直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省环境监察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于2013年底开始实施,竟一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该厂消毒设施也并未运行,排口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处理厂排水中氨氮11.4mg/L,超标0.425倍,粪大肠菌群大于24000个/L,超标23倍以上。
江苏省环保厅发布的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超标企业名单显示,2013年第三季度,56家超标排放企业中,污水处理厂有40家,占比高达71.43%。2013年6月,陕西省通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结果,全省105家污水处理厂,现场取样送检结果显示超标排污的有57家,占54%。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调研员张敬玉说,“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项目主要是粪大肠菌、悬浮物等指标,主要的化学需氧、总磷、总氮等指标排放合格情况都较好。”张敬玉分析说,“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是2006年新出台的,对于不同水系、不同类型、不同企业、不同项目的排放都有明确的标准,但在此之前规划建设的许多污水处理厂,未能以新标准的要求来设计、建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超标排放的现象。”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污水处理厂生存困难、盈利能力弱、提标改造投入大也是造成不能达标排放的客观原因。此外,也存在一些污水处理厂不按规范降低标准的“主观故意”。
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汪家权表示,污水处理厂本应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本质是环保机构和设施,但排放指标不合格却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使得一些环保设施变成了“污染源”。(采写记者廖君、袁志国、马姝瑞、白靖利、孙仁斌、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