揣着泛黄残缺的有罪判决书讨清白十多年,白春荣终于等来了一份无罪判决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晓晴
25年前,当时33岁的白春荣被指控偷了价值4000元的布,被从严处罚判了有期徒刑8年;25年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她无罪,白春荣终于讨回了清白(详见本报3月25日报道)。
4月2日,白春荣从北京赶到了佛山,向佛山中院提出了共计357万元的国家赔偿。同时,她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相比起金钱上的赔偿,她更需要的是一声“对不起”。
25年前:
在佛山进货时被抓
60岁的白春荣满头白发,脸上皱纹密布,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许多。
4月2日这天,她再次回到佛山,一个25年前她蒙冤被判有罪的地方。不过,这次,她手上除了1989年7月28日“南海县人民法院”的那份已经泛黄残缺的有罪判决外,还多了一份2014年3月20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看着这份无罪判决,白春荣终于笑了,但是,这笑容很快又消失不见,“一回想起这些年来的遭遇,就觉得高兴不起来”。
时间回溯到1988年。当时,白春荣是个敢闯敢拼的“女汉子”,正逢改革开放,她在老家辽宁小朝阳市(现葫芦岛市)做起了布匹买卖生意。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制造业发展迅猛,她经常会到当时的佛山市南海县西樵镇官山墟登山大道的布匹市场倒腾一些布匹。
她回忆,当年10月27日,她在西樵布匹市场1号铺买了些布匹后,觉得天色太晚,便将布匹存放在1号铺,打算先休息一天。翌日,她碰到一个老乡,这位老乡主动跟她提出,可以便宜点将一些搬不上货车的布匹卖给她,觉得价格的确很优惠,她便买了下来,并将这些布一并存放在1号铺内。
存放好布后,白春荣说自己再次去其他店铺挑选布匹,却忽然间听到很多人叫嚷,还看到不少人围到了1号铺里,还有治安员跑了进去。因为觉得奇怪,她也走向1号铺,没想到就被治安员抓了。
原来,当时有人报案说丢了布,白春荣被认为就是那个贼。1989年7月28日,当时的“南海县人民法院”判她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8年,她不服,提出上诉。为了讨回清白,她甚至找来了北京的一名法学教授为她打官司,力陈案件中的种种疑点,可是1990年3月28日,佛山中院终究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从此,白春荣的人生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