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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档案丢失谁之过?——一个农民的四年维权路

2014-04-08 13:46:1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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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屡遭踢皮球 档案丢失成了“无头账”

崔爱武的妻子杨玉珍带着自己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远赴唐山进行了鉴定,结果证明该使用证是真的。

“可是我们当地又告诉我你这使用证不是假的,主要是你没有档案。我不知道档案是谁保管,我只知道档案丢失不是我的责任。”杨玉珍很气愤。

第一视频的拍客跟随崔爱武的妻子杨玉珍一行重走了维权路,侧面记录了维权路上的遭遇一角。

在河北省迁安市国土资源局,听过杨玉珍反映完情况,一位工作人员拿着她提供的《迁安市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表》说:“你说你这是真的,我也承认你这是真的,但是没有档案就是假的!”

迁安市信访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杨玉珍:“这指不定牵连上谁,对谁都不好,那得追究责任人不是?”“你这些东西虽然都有章,但是没档案,审计大厅咋办的到现在也没细查,那科长都关进去了。”

迁安市信访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杨玉珍,走法律诉讼。但咨询完律师后,她有点傻眼。在隐蔽采访中,一位当地律师告诉了杨玉珍一句实在话:“你这个能不能立案,除了看法律规定,就看你的力度了。”

北京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华说,根据物权法第十六、十七、十九条规定,以及土地使用权管理相关法规,能够体现或证明不动产权利的有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村民手中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权属证书,当地政府所说的档案可以归类为不动产登记簿。所以,当地政府可以提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内容与农民手中的权属证书不一致,可据此怀疑村民是否为真正权利人。他表示,不能以不动产登记簿即档案丢失为由,否认村民的宅基地权属证书。

“如果听任和认可这种做法,则流弊为我们所有人的房子一夜之间档案丢失,房子就不是我们自己的了。”崔建华说。

事发至今快四年了,崔爱武有些灰心。自己明明持有合法证件却为什么没有档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他告诉记者,维权路再难再苦,他也必须得走下去。(“中国网事”记者 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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