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个月开始,在江苏公共场所抽烟就要“开罚”了。这是个好消息,唯一希望的就是不要“雷声大雨点小”,“做得到”远比“说得到”更重要。之所以有这样的希望,是因为从全国范围来看,许多地方“禁烟”喊了多年,没见“烟消云散”,依然“烟雾缭绕”,禁烟之难,可见一斑。
禁烟涉及到教育、卫生、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文化等部门,范围很广,谁来执行?指望各个相关主管部门,但他们真有精力来管禁烟这样的事情吗?有人会说,不是有处罚吗?但你看处罚力度,对单位处罚只是停留在是否有禁烟警语标志等这样的“硬性”规定上。对于个人处罚,则是在禁烟区吸烟罚款20元到50元,处罚力度只能用“小儿科”形容。
蜻蜓点水的处罚只能带来蜻蜓点水的效果,形同虚设的处罚只能获得形同虚设的“禁止”,觉不到疼的处罚都是无用的处罚。禁烟不是逗你玩,要罚就请认真罚,不能让吸烟者对“禁烟制度”感到敬畏,就只能“无可奈何烟尘滚”。
其实,禁烟说难也不难,有许多成功例子可供借鉴。在新加坡,在禁烟区吸烟罚款200新元,阻挠禁烟令执行不仅罚款还要监禁,新加坡因此成为烟民们最畏惧的地方。在香港,你也几乎看不到公共场所有人抽烟。香港规定,违例吸烟定额罚款最高5000港币,由控烟办和警察共同执法。
在严格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面前,你还敢违规吸烟吗?酒驾能管好,关键在于“酒驾入刑”等严苛规定是来真的,雷声大雨点也大。但禁烟过去却还停留在“喊”和“劝”的层面上,停留在说教上,效果不佳当然是意料之中的事。
禁烟不能缺斤少两,必须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必须严格地执行制度,否则禁令和开罚也就没人当回事了。(金陵晚报评论员王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