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省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5950.1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986.0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5.9万人,下降0.6%,年平均下降0.06%。全省净流出到省外半年以上人数为911.9万人。
全省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6862.0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245.3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16.7万人,增长9.9%,年平均增长0.95%。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830.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660.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0.42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24.6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2925.5万人,占49.1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61下降为103.39。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69.9万人,占17.98%;15-64岁人口为4274.5万人,占71.84%;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5.7万人,占10.1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5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8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8.5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1.0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261.9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662.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297人上升为669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7625人上升为1077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780人上升为3801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7342人下降为27948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96.5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5.7万人,文盲率[5]由10.06%下降为8.34%,下降1.7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