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安装GPS 省际客运车须告知乘客安全内容

2012-02-22 09:01:46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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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申领资格证的

能提前上岗吗

问:我昨晚打出租车,先是发现驾驶人对路非常不熟悉,绕了道,后来又发现开车的驾驶人和上岗证上显示的驾驶人不是同一人,就有些紧张,驾驶人解释说自己刚从东北来,正在申领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咨询正在申领从业资格证的人能够上岗吗?

答:不能。法规明确规定,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运输企业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驾驶人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同时严肃追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市从事出租车驾驶的人员,不仅应有从业资格证,还应取得出租车岗位服务证。

事故企业

要承担哪些责任

问:我觉得有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出问题了就开除驾驶人,结果还是会有其他驾驶人再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是不是在交通事故中,这些运输企业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答: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同一道路运输企业2年以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对运输企业或者学校强迫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企业或者学校相关负责人员依法予以拘留。

运管部门在督促企业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车辆和驾驶人的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的同时,会根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人诚信考核要求,将相关记录计入企业和驾驶人的考核周期,并按照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 马原  标签: 意见 告知制度 营运车辆 客运车辆 客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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