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国五条细则详解 20%个税出短期内或不出细则

2013-04-03 14:24: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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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泉指出,首当其冲的是如何认定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若交易双方隐瞒真实交易价格,明明是100万元的房子,在交易过户时,却报80万元,差额通过其他方式支付。因此,为避免被大幅度征税,买卖双方也将祭出奇招应对,成交价格的水分也多。

此外,他还认为,买家的成本价难以计算也是“差额税”暂时难产的原因之一,比如在交易时,如何认定卖方的成本价,卖方的房屋装修费,以及为房屋贷款支付的利息,在卖家看来,都能算作是成本价的一部分,但这部分又要如何界定,难度很大。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目前福州已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州将继续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为支持和保护市民自住、改善型住房需求,让这些市民不被“误伤”。

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如何计算

这次福州市政府公布了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的目标: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那么,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是如何计算的?

“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是扣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因素。”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2012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00元,增长13%。在今年的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业内人士陈先生认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家庭支付能力的实际情况和变化水平,它和房价存在较为直接的因果关系,能够直观反映广大购房者的购房能力。作为房价控制目标的参照数据,容易被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

据记者了解,今年福州全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约160公顷,有相当一部分用地建设保障房。

“零成本”歪招规避国五条不可行

据新华社

近日有网友称:“为了避税,离婚什么的都弱爆了,看这个!不但避税而且无视限购。”该高招称: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作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都没有。这则微博,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称一旦可行必先效仿。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复兴路法庭副庭长陈昶屹表示,冒险规避的手段等于“自投罗网”。网友支招的这种“既避税且无视限购”的方式看似可行,实则断不可行。因为这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核实,相关当事人不但不能实现其非法目的,而且还可能受到相应的民事制裁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实习编辑: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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