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细节:二套房认定引关注

2013-06-09 14:44:16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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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贷款记录也纳入套数认定

问:我想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卖了,换一套大点的。之前那套没有用住房公积金,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按照新政策,再买房算是第二套吗?

答:算。根据新政策,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既认房也认贷,不仅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包括商业贷款。再买房时,倘若使用住房公积金,就只能按照购买二套住房的标准。

问:我曾在2005年申请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2007年换房时又申请过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将房屋卖了,名下无住房。现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算第几套住房?

答:如您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再次购房属于第三套住房,我市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名下在漳州有一套房,有商业贷款记录。原本在海沧用公积金贷款买过的一套房已经卖掉了,现在要在厦门再买一套房,我还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按照现在“认房认贷”的标准,但是由于您已经有过两次贷款记录,所以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您还可以到松柏大厦4楼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中心,打印《厦门市商业性房地产信贷家庭住宅总面积查询表》,就可以知道您名下住房记录情况;到贷款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就可以知道您目前的家庭贷款记录。

问:我第一次在厦门买房,想问一下最低要支付几成首付?

答: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4、公积金贷款购房前一年需正常缴存满6个月

问:请问我要缴存几个月住房公积金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您申请贷款时仍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前12个月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不含补缴、试行期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止),同时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现在已经50岁了,还有10年退休,我爱人还有5年退休,现在我们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几年?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延5年。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

根据您的情况,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贷15年。

问:我现在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请问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几个工作日?

答:受托银行将资料送交我中心后,中心审批时限为4个工作日;受托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中心核对抵押信息为2个工作日,共需6个工作日。

问: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差别多少?

答:首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5年以上年利率4.5%;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年利率4.4%,5年以上年利率4.95%。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4.5%,商业性住房贷款年利率6.55%。如申请首套住房贷款(80万、25年,等额本息还款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减少利息支出293999.59元。(记者梁辰 张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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