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A股最贵离婚 纳川股份董事长离婚妻子分走5亿股权

2013-08-30 13:47:14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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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一半股权仍有实际控制权

陈志江,平时戴一副眼镜,是位斯文的“帅哥”董事长。“他很低调,是福建泉港人。”曾经到纳川股份考察的券商分析师黄先生告诉记者,纳川董事长婚变,分手费5亿也让资本市场一阵“躁动”。

婚变后,会不会影响公司业绩以及股价,这是许多福建股民关心的话题。纳川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陈董分出一半股权后,为保证公司股权稳定,已与公司第四大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荣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持有公司现有股本总额28.362%的表决权,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而刘荣旋持有公司1365万股股票,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6.527%。公司第五大股东刘炳辉(现持有公司119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69%)也委托刘荣旋代为行使股东权利,这样陈志江和刘荣旋就持有公司股本28.362%的表决权。

得到5亿股权后,前妻张晓樱会否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纳川股份证券代表徐女士告诉记者,张晓樱目前持有的是限售股,要等明年4月才能解禁,而此后会不会减持,据她接触后了解到,减持意愿较小。

A股市场不少“夫妻公司”

在“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下,2471家A股上市公司涉及离婚的公告和报道并不多见,累计不足20家。夫妻档上市公司是A股的一道风景,如福建的安妮股份,董事长张杰是老公,副董事长林旭曦是妻子,两人均有持股。

我省证券维权律师王建徽认为,如果“夫妻”共同创业都拥有股权,一旦出现双方离婚情况,涉及股权分割,最好进行公示,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股民的投资判断。我国现行法律只对上市公司高管在婚姻关系变动导致股权变更后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公司高管婚变发生后股权未发生变更的情况没有进行规定。

王建徽说,“夫妻”属于法律上的关联人,如果共同创业都拥有股权,一旦出现双方离婚情况,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公示。控股股东如果在离婚时涉及股权分割,也应公示,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股民的利益。

陈志江1967年出生,燕山大学机械系机械流体传动与控制专业硕士研究生,1992年9月起任厦门港务局设备管理工程师,后赴美。2003年创办纳川股份,2010年,主营管材的纳川登陆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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