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牵线搭桥"私家车里抽血"验胎" 两护士进班房

2013-09-29 14:39:53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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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漫画 黄嵘

本案看台

网络“牵线搭桥”,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一旦鉴定结果是女孩,许多孕妇都选择非法终止妊娠手术,这已成为当下一些非法分子牟利的“产业链”。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首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进行宣判——两名原在公立医院工作的护士“自立门户”,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利用网络拉业务,为孕妇抽取血样并转交给广东省某机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七个月。

记者观察

查处“非法鉴定”

发现难取证难

“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几乎所有医院B超室门前的醒目位置上,都有这条标语。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将被取缔,涉案人员最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通过正规医疗机构来检查胎儿性别已无可能。于是,便产生了一个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地下市场,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地下产业链。

事实上,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有“两难”:一是“发现难”,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大多属于暗中操作,隐蔽性很强,以本案为例,非法鉴定人员采用“流动鉴定”的方式,通过事先约定见面地点,而后在车上采集血样,以此来逃避执法机关的追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二是“调查取证难”,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方式方法多样,包括B超鉴定、抽血化验等方法,非法鉴定人员大多采取“一次性”和“流动”的形式,给执法机关调查取证造成很大难度。

因此,思明区法院办案法官呼吁: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管理,卫生医疗管理机构要规范B超管理制度、实名登记制度、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从管理制度上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的发生;严厉打击,依法通过行政处罚、法律惩治等手段,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乱纪分子进行严厉惩处,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正确生育观念,维护社会良好风气。

案情回顾

“流动式采血”逃避部门查处

小娟和小春两人原是同事,均是厦门某公立医院的护士。2011年年末,小春联系上小娟,称自己有帮人鉴定胎儿性别的“渠道”,希望小娟为自己介绍“客户”。经两人商量,小娟与小春采取合作的方式,由小娟帮孕妇抽血取样,再交由小春送至“中介”,送到广东某机构鉴定胎儿性别,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孕妇鉴定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两人向每名孕妇收取5000元至5500元不等的费用,其中小娟分得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抽成”,小春分得500元“回扣”。

为逃避卫生部门的查处,小娟采用“流动式采血”的方法,先用电话联系孕妇,后约定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仙岳医院门口等地点见面,并在私家车内进行采血抽样。2012年7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小娟利用此方法非法鉴定158起胎儿的性别,多名孕妇在得知“鉴定结果为女”时进行流产。2012年11月,小娟在仙岳医院附近为孕妇抽取血样时,被卫生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2013年3月,小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思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娟、小春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结伙作案部分系共同犯罪,且两人采集血样所用工具来源不明、涉案孕妇众多,对公共卫生秩序造成相当程度的危害。但小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小春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通过家属退缴违法所得,同样具有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决定对她们从轻处罚,判处小娟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小春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两人的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判决于昨日生效。

行业乱象

所谓鉴定人员往往是“黑医”

记者调查了解到,做引产手术的许多孕妇往往都是迫于家庭压力,特别是生活在重男轻女观念较重家庭的女性。

在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是固有的思维。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逐渐接受。然而在闽南地区,“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影响着不少人的生育行为。这些观念给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但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危害,却往往被急于“求子”的夫妇所忽略。那些所谓的鉴定人员往往不具备行医资格。他们多是无《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并未取得相关的行医资格,缺乏相应的技能,因此在鉴定结果判断上很可能出现差错。目前各地“孕有男婴却被鉴定为女婴”的例子屡屡见诸报端。

同时,这些非法行医者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手术风险大,在鉴定过程中一旦出现紧急医疗情况,鉴定人员往往束手无策,从而导致医疗事故发生。更有甚者,鉴定工具往往通过网络、私人等渠道获得,器械、药品还达不到卫生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存放、消毒达不到卫生要求,甚至简单清洗过鉴定工具就再次使用。病菌很可能通过这些工具再次传播,给孕妇造成健康隐患。

同时,为躲避卫生执法部门的追查,鉴定手术一般选址在偏僻角落和交通闭塞的地方,卫生条件极差,极易造成孕妇感染。

司法行动

立足审判职能

保障计生工作

思明区法院四项举措促进计生政策落实

计生是基本国策。思明区法院积极响应辖区“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从“四个加强”工作举措更好地促进计生政策的落实。

措施一

加强个案警示作用

通过依法审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涉计生刑事案件,打击扰乱计生犯罪行为,在案件审理时注重对被告人及其亲友进行当庭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发挥个案警示和教育作用。

措施二

加强部门沟通,推动依法行政

针对打击“两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涉及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及时给予意见和建议,推动行政机关执法程序依法规范。同时针对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涉及证据方面等内容给予意见和建议,推动依法行政。

措施三

加强协作,保障工作开展

对于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被执行人,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对其银行、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及时掌握财产信息,并首创“微博曝光”等机制,通过多途径曝光,提升执行效果,保障计生工作开展。

措施四

加强工作创新,提升执行效率

与行政部门联合在媒体发布专题新闻,联合曝光7名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老赖”信息,并对66件案件、涉及120名拖欠社会抚养费的被执行人发布法院通告。

通过创新“速立速调机制”等机制,今年以来已执结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42件,执行到位金额272.2万元。(本报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杨长平 吴闽特)

编辑: 宁波 标签: 胎儿性别 护士 抽血 孕妇 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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