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花680万元拍到华侨新村一栋危房
“他们的流程也不对。”陈先生说,他第一次参加拍卖,并不清楚流程,拍卖结束后,他离开现场时,又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要他回去签“拍卖须知”。这是他觉得第二个不对劲的地方,“拍卖须知”是否应该在拍卖前就要签,为何要等到拍卖后再签?
陈先生说,为了解清楚,他找了很多朋友询问,发现这套房子其实是危房,但拍卖行却没有告知他这些信息,导致他误拍了这套房屋。
鉴定报告:这是“整幢危房”
陈先生所拍下的这套房屋为“华侨新村16号”。记者调查发现,早在2011年10月21日,福州市危险房屋鉴定站曾对“华侨新村16号”出具了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报告指出,该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安全等级为D级,已构成整幢危房。建议将该房屋纳入危旧房改造计划,予以整体拆除重建为宜。
而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鉴定可分为A、B、C、D四级,其中A级为安全等级,D级最严重。
拍卖行:委托方给的信息已告知竞拍人
“委托方给我们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告诉他。”昨日,华泽拍卖负责人傅先生说,委托方没有给他们的东西,拍卖行也不会告诉他。傅先生表示,拍卖行就是一个“中介方”,只起到呈现的作用。
至于拍卖行是否告知陈先生这房子是危房,傅先生说,这点需要调公司的档案资料查询,并向公司里相关人员了解后,才能给记者一个答复。
对于陈先生说拍卖行在私下跟他探过底价,误导他拍卖一事,傅先生说:“这是没有的事情。”
而对于陈先生认为拍卖行给竞买人的“拍卖须知”时间先后有问题,傅先生说,“他如果有签字,他是要认的”,至于到底是拍卖前签的,还是拍卖后签的,也需要调档才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