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破除“玻璃门”助力民营经济
平潭环岛路绿意盎然
□《决定》·亮点
民营经济再松绑
商事制度改革,只是福建省委省政府改善民营经济发展众多举措中的一项。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在《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指出,要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决定》指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此外,还要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延伸直接登记制。
□十八大以来这一年
民营经济发展利好政策不断
今年1月,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加大技改投入,2013年省级财政安排3亿元技改专项资金。
2月23日,福建省政府下发《2013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方案》
要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体制环境,继续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3月2日,福建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了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对2011年公布保留的379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
□改革·愿景
政府需跟进配套措施
福建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史立伟秘书长:“‘先照后证’与‘注册资本认缴’两项制度,能降低企业注册门槛,让企业运营更加平稳健康。”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陈章旺:“企业注册门槛低了,就更需要优化当前经济投资软环境和政府后期配套政策措施跟进。”
台湾新北市蔡祁女士:“特地奔着政策而来,来平潭不到三天,就打算在这注册新公司。进入平潭的门槛降低了,投资资金也放宽了,这对我们很有吸引力。”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刘强:“几个同学一直规划着自主创业,就是苦于登记注册资金问题。如今的登记制度改革,将为我们减少不少阻碍,希望能尽快推广。”
(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徐丰张 超晖文/图 通讯员 林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