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医疗事故罪”:谁将李建雪推上“被告席”?
戴罪
3月30日,中国医师节。
在“被吊销”医师资格证后,28个月间,李建雪再没踏进长乐市医院三楼的妇科病房。“那里有我的梦魇,我不知会面对什么样的眼神!”一出电梯,李建雪就开始“溜边”倚墙。步子虽然向前迈,但能感到她的心在往后扯。
当班的护士中,熟人不多;很多陌生的新面孔,让她倍感物是人非。只有护理台半尺长的大理石残缺创面,昭示着事发时曾经的“壮观”场面。“不久前,还有护士被大理石的断面割伤手!”医院陈美珍书记告诉北青报记者。
“最后一次来这,是2013年1月17日。上午我还在值班,下午便被市纪委告知开除党籍,后又被卫生局宣布吊销医师执照、调离长乐市医院。”据统计,长乐医院共有14人因“产妇死亡事件”受到处分处理,老院长也被调离。
“我以为事态至此也就到头了,谁知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李建雪说。2013年9月,长乐市公安局以李建雪和另外两名大夫涉嫌医疗事故罪,向长乐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同年10月,长乐市检提起公诉,指控李建雪“未意识到陈燕芳出现出血性休克状态,给陈燕芳静脉推了一支不利于出血性休克抢救、低血容量时不宜应用的速尿针剂20mg”;并在凌晨2点35分,认为陈燕芳生命征平稳,决定将陈燕芳从二楼产房送到三楼病房;并据此认定李建雪在抢救产后出血的陈燕芳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
“作为一线医生,她的每一步操作,都是经请示上级医生后做出的;即使有过错,也是因其经验不足、医疗水平受限造成的。在被追诉的三位医生中,她的责任最轻;为何偏偏由她来‘替罪’?”李建雪的另一位辩护人杨春治表示不解。
北青报记者调查得知,在事发后近40个月内,长乐市医院妇产科共有18名医护人员调离或辞职,其中包括5名医生、10名助产士和3名护士。这个人数约占妇产科总数的四分之一。
与医护人员选择“逃离”相对应的,是连续三年患者对长乐市医院的“疏离”:“几年前,长乐市医院的年接生率在5000人以上,现在却逐年下降,维持在4000多人。”现任院长陈天荣忧心忡忡地说。按他的描述,几年前,医院的二、三楼妇产科走廊都搭满了临时“加床”,而现在的走廊却空空如也。
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的走访,证实了陈天荣院长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