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严以新:陪审员应发挥实质作用
3月11日下午福建代表团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严以新提出,要改变目前陪审员是“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局面,人民陪审员除了数量要增加,也要注重发挥实质作用。
严以新表示,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对法院和公关机关进行的活动予以监督。据数据统计,2013年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2370次,同比上升分别25% 和27.3%;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复的100157人,不起诉的16427人,同比上升9.4%和96.5%。可见检查院加大了工作力度。
严以新指出,2013年司法解释的清理和修改工作也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2013年法院一共撤销司法解释558件,检察院清理司法解释性文件452件,废止102件,修改55件。 国务院在清理了400多件规定的同时,也增加了新的司法解释。
严以新建议提高法院的判案质量。“一个法官一年判200件案子,这种高效率不是好事情,没办法很仔细。”严以新说。他还建议在司法改革当中对法院、检察院的人数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整,科学客观地确定法院、检察院的人数。
目前陪审员是“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对此,严以新建议,人民陪审员除了要增加数量,也要注重发挥实质作用。陪审员参与工作,应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在陪审期间真正起到人民陪审团的作用,在陪审员做决定的时候要给其一定的时间,不能“形式大于实质”。
2013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2938件,切实发挥了监督作用。严以新建议,“人民监督员”的地位应当有法律依据,建议提升至法律层面。
(记者 胡美东 孙力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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