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到司法机关仍难惩处
●手机持有者将垃圾短信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电信部门做出整改或者加大打击力度,但需要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据
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短信群发案中,如果群发者拥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罪”就难以成立。那么,我国法律对拥有电信增值许可证的群发者是如何规定的呢?
北京律师张琦说,一旦垃圾短信群发者取得了电信增值许可证,他发送的垃圾短信除了遭举报核实后被屏蔽,几乎不会受到任何惩处。在美国,如果未经手机用户许可,即发送商业广告,手机用户可以起诉手机服务商及发送商,而在我国无论是广告法、电信条例对此都没有规定。
西城区短信群发案主控检察官任丽新表示,“此案如果不是匿名举报材料内容翔实,涉及涉案金额等具体内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几乎不可能做出立案的决定。”
袁彬认为,如果手机持有者将垃圾短信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电信部门做出整改或者加大打击力度,但仍然需要举报人提供非法所得、非法渠道等相关证据。
张琦感叹:“对于普通手机用户,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