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毅科技股权挪腾
本刊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查阅资料获知,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之初的时候是中外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400万港币。2002年,中资退出,成为外商独资企业,并增加注册资本到1200万港元。2008年7月,又增加注册资本至5.46亿港元。
截至2009年3月25日,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以货币出资1.47亿元,占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股份49%,成为这家获得特许经营权企业的第二大股东。
但是,2010年2月12日,诚毅科技与广日集团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了产权交易证明。诚毅科技以1.77亿元的价格,将其49%的股份转让给了广日集团,股权转让坐收3000万。双方已于2011年3月底到广州市工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
至此,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又成为了100%的国资企业,但这一变动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公开的通告。
“百亿利润”谜团
企业化运营的话,广州市的垃圾处理市场究竟有多少利可图?
“39号文”中说到:“由于垃圾填埋场无现金收益,垃圾焚烧发电厂售电收入也不能弥补建设运营成本,因此,政府向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支付购买垃圾处理服务的费用,并确定市区统一的各类垃圾处理服务资费标准。据市容环卫局按现行价格初步测算,2009年至2020年,政府共需支付垃圾处理费61亿元,与同期政府直接投资模式相比减少28亿元(最终价格由物价局依法定程序审定)。”
根据该文件预测,到2020年,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资产总额将达到110亿元,负债约60亿元左右,资产负债率从2008年年底的67.7%下降到54.5%。
然而,广州市政府城市环卫相关职能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本刊记者,实际上,每年广州市的垃圾处理,直接能卖钱的,就能达到100个亿,这仅仅是“看得见”的利润。他认为,“39号文”其实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从体制改革方面讲,肯定有积极意义。只是,现在的实际情况跟原来的设想有很大的出入。政府的这个战略决策,到现在为止,“效果还并没有呈现出来。”
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认为,如果涉及公共服务的这些行业都以这种垄断经营权的方式公司化运营,那么企业必定会从自身利益考虑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价格。而现在看来,新光快速路纳入年票、海心沙收费、水价上调可能都是其呈现出来的结果。按照这样的逻辑,今后垃圾处理费也可能会因为企业的需要而上调。
“这显然是不太对头的”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唐昊告诉《望东方周刊》,公用事业的改革,在当今世界上,目前还面临着这样的争论:一个是私有化,一个是保持国有化。
至于“39号文”的公开问题,唐昊说:“这7个领域,已经涉及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公众对于这样一种改革肯定是要有知情权的。或许是政府没有考虑成熟的方案,未公开,但是,这个方案又开始实施了,这在程序上肯定是有问题的。一个公共事业的某一个产品如果提价,就要开听证会,这是一个行政的惯例,这也是广州市政府的一个好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性政府的传统。一个价格方面都要听证会,反而,涉及这7个领域的改革,却是悄无声息的进行,这显然是不太对头的。”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