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6月2日上午9:30,韩群凤溺死双胞胎脑瘫儿子案在东莞市第一民法院公开庭审。
根据该院微博直播,公诉机关认为本案被告人故意杀人,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32条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韩群凤表示清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意见,当庭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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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微博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案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9:30分 母亲溺死脑瘫儿一案,将于上午9时30分在东莞第一法院院刑事审判庭准时开庭。
【庭审现场】庭前准备: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