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政府预算公开
政府预算公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西方国家也是如此。政府预算全公开的基本条件是相关制度(如预算制度、行政体制)的相对稳定。我国是一个处于体制改革时期的国家,政府预算全公开还要循序渐进,比如社会保障预算未全公开,主要原因是现在还处于试编阶段;再比如很多支出没公开,主要原因是有关制度尚未调整到位。如何完善政府预算公开?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政府预算公开国际化。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预算公开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日本,它在公开预算的时候,不仅仅是预算环节公开,预算之前的环节也要公开,允许公众参与,在公开预算的同时也公开一系列配套的东西,比如制定这套预算的各种考虑、各种标准,有一些细目下面都会有一些详细的说明。我国的香港在这些方面做得也很好,经验可以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预算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到第二年的3月31日。预算应该是4月1日左右公布。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的三个月时间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每一个部门都要把自己需要花哪些钱报到财政司。每个部门在做自己部门预算的时候,都有各种各样的民众、团体参与。交到财政司以后,财政司汇总平衡以后,由立法会再来讨论。立法会的讨论也是公开的,大家都是代表各方利益,都来讨论这个预算,这一部分钱是不是不该花,那一部分是不是该增加一些。讨论后,由特首签署,再报中央政府备案,这就是香港的预算过程。
政府预算公开制度化。要以制度化的手段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预算的公开透明化。政府在预算公开上并不缺乏法律基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政府预算就是政府信息公开最重要的内容。修改完善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作出全面、全程公开的具体方式和要求的规定,在法律责任部分相应增加不按规定公开的处罚条款等,同时明确一切政府收支必须纳入预算并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集中管理,便于集中接受公众监督。
政府预算公开常规化。政府预算公开应建立在常态化机制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要求的一些制度正在被落实,而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它背后蕴含的信息公开的文化逐步地被我们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公众所意识到,并逐步深入人心,这意味着政府预算公开常态化将形成。只有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政府预算的透明度才能提升。这要求我们在公开的时候要确实树立公开意识,而且要确实做到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预算。应该把主动和公众进行信息沟通、交流和共享,以及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作为未来工作的一个着力点。
政府预算公开大众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政预算非常厚,但是老百姓愿意看,也可能看得懂。因为它有大量的说明,写得很细,还有大量的插图。公款姓公主要体现在公款的公共性上,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对所有公民无区别开放。此外,还应该把预算做细,特别是要交代政府收入的来源和财政开支的用途。财政部在考核评比中央部门预算编报的同时,有必要鼓励纳税人来评价中央部门预算编报,将公开征求纳税人对部门预算的评价作为评分依据之一。同时设计科学化、精细化的政府收支科目体系,既要满足财政和各预算部门的核算及管理要求,更要满足全面披露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的要求;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设、完善预算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业务联网和信息共享,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协同工作机制,为满足各部门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预算和公众查询提供技术保障,促进预算管理和预算公开整体工作效率水平的不断提升。
(作者系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作者:李景平
来源:检查日报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