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大事故可取消经营权
●现象:今年5月,南宁市运管处公布了2012年度公交线路服务质量考核评比结果,其中608路、604路、805路、705路和76路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803路、609路不合格。
据称有的线路在复核中仍不合格,但时至今日,主管部门并未公布复核结果和后续处置。“之前,公交线路的经营权都是政府直接授予的,并没有签订合同或规定年限。就算企业服务不好,部门有意收回经营权,也拿不出充足的依据。”一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称。
●立法:“明确公交线路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介绍,《意见稿》中明确“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为6~8年”,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企业”。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主管部门要建立考核制度,对公交企业的服务质量、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投标依据。运营线路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运营线路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严重影响运营秩序的,取消公交企业该线路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