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我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情况。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全区农村综合改革。
通报指出,1月10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区农村改革工作。会上讨论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意见》(讨论稿)。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了“突出一个主题,统筹三大领域改革,强化六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三大目标”的总体思路。同时提出,2014年全区粮食总产要确保300亿斤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1%以上,贫困人口减少80万人以上。
据通报透露,为强化对全区“三农”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了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担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道伟,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分别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有农业、发改、工信、国土、住建、水利、林业、扶贫、水产畜牧等29个部门单位的负责人。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区各地各涉农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改革总体部署,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涌现出了不少好的典型,取得了初步成效,值得学习借鉴。如玉林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贵港市积极开展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推动粮食规模种植、崇左市大理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流转加快推进、象州县、田东县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等,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探索和实践,探索了农村金融、林权制度、小水利产权等许多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新办法。
农村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任务繁重。下一步,我区的农村综合改革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序推进改革,该中央统一部署的不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拖,该时点的不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超前推进,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积小胜为大胜,积硅步致千里。
(记者 苏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