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支持贵州省商务加快发展,日前,商务部将贵州省商务工作需支持的事项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部省合作协议框架》予以积极推动,明确提出对贵州利用外资实行差别产业政策、加强区域合作、开发区建设、促进贵州外贸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等10多项重点支持贵州省商务发展的措施。
随着《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工作于去年启动,商务部提出下一步将积极与国家发改委协商沟通,按照国发2号文件的要求,争取把有利于带动贵州发展的优势产业列入《目录》。
商务部在支持贵州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的经济联系,承接产业转移,打造东西合作示范基地的同时,还将在示范方案、示范内容、示范载体以及具体示范措施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
为加快建设贵安新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商务部将协助我省鼓励跨国公司在新区设立区域总部、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及引进国内外知名流通企业集团。
商务部将继续支持贵州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我省与东部沿海地区共建产业园区。利用双边投资促进合作机制,对我省国家级开发区进行推介,支持其与国(境)外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国(境)外知名企业。通过支持贵州有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进一步提升贵州进出口能力。
商务部将围绕我省申报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创建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汽车出口基地、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增加输港澳鲜活产品出口配额等内容展开支持。
围绕贵州省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商务部借助目前正会同财政部研究2012年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将充分考虑贵州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争取加大对其支持力度。商务部还提出将立足内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并通过积极配合我省筹办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的同时,继续支持贵州国际酒类交易中心建设。
在以往安排内外贸专项资金对包括贵州省在内的西部地区给予倾斜支持的基础上,今后,商务部将继续会同财政部,力争进一步加大对贵州的资金支持力度。此外,在进口贴息资金、举办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方面,商务部也都明确提出将给予大力支持。(孙晓蓉)
来源:贵州日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