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调查分析,贵州省普安县能通煤矿29日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系一起责任事故,多名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
30日召开的贵州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经对事故初步调查分析,普安县能通煤矿29日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能通煤矿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未按批准方案施工,在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利用原能通煤矿老系统非法生产,非法回采和布置部分工作面;二是在煤层未作突出鉴定、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的情况下,在突出煤层中施工,放炮诱发突出,导致事故发生;三是今年9月28日,该矿在11175掘进工作面预测预报中具有突出危险,煤矿在未检查的情况下,也未采取抽放瓦斯措施,冒险蛮干导致29日事故发生;四是11175切眼施工未安装瓦斯传感器;五是能通煤矿为了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利用挂靠贵州国源集团公司的方式蒙混过关。
据了解,能通煤矿是2008年由原能通煤矿和建安煤矿整合为15万吨/年的技改矿井,未峻工验收,2012年经贵州省煤矿证照联席会第八次会议同意由15万吨/年技改为30万吨/年,其开采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9日凌晨4时许,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能通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黔西南州立即部署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普安县境内所有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同时,楼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显华,副镇长冯国虎以及县安监局副局长黄礼政等人被停职检查。(记者 闫起磊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