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部分网站及论坛刊发或转载了一张名为《贵州省“十三五”行政区划规划(2016-2020年)》的表格,表中对贵州省现有行政区划格局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引起部分网民热议。记者昨日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网传贵州省“十三五”行政区划规划不实。
据贵州省政府办公厅“黔办之声”将这一情况转省民政厅后,省民政厅有关部门答复称,该厅从未发布、也从未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发布过这一表格及类似的有关行政区划规划的表格或文件,这一表格中所有资料来源及行政区划调整构想均不出自省民政厅。
据了解,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经济联系、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将全国的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等由国务院审批;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上述机关授权,均不得随意发布与行政区划调整相关的内容。
(记者 苏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