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获悉,《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草案)》日前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审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戒毒人员社区康复和再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将被纳入法制范畴,迈入法制化轨道。
“阳光工程”是近年来贵州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禁毒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破解禁毒工作难题,创建的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新模式。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贵州省共建成“阳光企业”136家,共计安置25359人就业。此外,已建成的136“阳光企业”中90%以上的企业巩固时间达到了半年以上,通过加强就业安置的财政保障、生产经营保障、医疗保障等体系建设,“阳光企业”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了保障,这也为戒毒康复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阳光工程”的建设,对开创贵州省禁毒工作新局面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2013年贵州全省公安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贵州省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赵翔表示,2013年上半年贵州全省共破获各类毒品案件3737起,打击处理毒品犯罪嫌疑人4111人,缴获各类毒品共计199千克,其中破案数、缴毒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均达到历史新高。
(记者 赵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