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15号下午3点,“海娜号”邮轮在济州港被当地法院扣留事件已经过去整整两天。在过去的50多个小时里,海航旅业乃至海航的每一位同事都和大家一样关切、焦急万分。
在此,海航旅业就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做出如下官方声明:
第一,在“海娜号”被扣留期间,旅客的服务是否受到影响?
获悉此次突发事件后,海航旅业的应急工作小组就针对滞留期旅客服务的保障事宜做了紧急部署。
9月13日下午7时开始,船上101名服务员在3个餐厅待命,全天分3个时段服务全船旅客,提供一天6顿餐饮服务,以便全船乘客能享受到餐饮服务。
此外,船上开放了全部娱乐设施,包括增加7小时娱乐活动供旅客观赏,船上广播持续播报全船最新进展。
同时,船上开通了免费的医疗服务以及免费的国际长途电话,目前已经帮助近200名客人通过卫星电话与家人取得了联系通报平安。
海航对于此次事件高度重视,自始至终都无时无刻不牵挂着滞留海外的乘客。不计成本,不惜代价,我们一直全力以赴,希望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敦促韩方放行邮轮,投入上千万元安排紧急航班计划,火速驰援接滞留乘客回国。
在此,我们对“海娜号”上每一位乘客的理解支持以及船上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邮轮被扣留事件给旅客造成的不便与不安,我们深表歉意。
我们特别关注到有两位乘客,一位小孩出现了发烧的情况,还有一位老人乘客心脏病突发。我们已经安排在韩国当地的医院就诊。在此,我们表示深深的内疚和歉意,十分痛心。我们将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援,并代表海航旅业全体员工祝愿他们早日康复。
第二,为何会出现“海娜号”被济州法院扣留的情况?海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2013年9月13日下午3点(即当地时间周五下午4点),韩国济州法院根据国内某企业申请,通过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
海航方面收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安排船舶解扣事宜,并于周六即14日凌晨3点,将扣船通知要求的30亿韩元(折合168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支付到韩国当地律师账户,并要求韩国方面立刻解扣。
同时,我们也明确地向韩国方面表达了海航方面的立场:济州法院无权扣留“海娜号”邮轮。我们的主张是:
韩国不是1952年和1999年扣船公约的缔约国,韩国济州法院不能依照国际公约扣船;当事人均非韩国国内当事人,且双方已约定适用英国法律和英国法院管辖,韩国济州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此外,扣押“海娜号”致邮轮上2500多名中国公民失去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益,严重影响到中、韩之间良好的经贸、旅游等合作关系。
然而,韩国济州法院“处心积虑”,从时间选择、突然启动等方面发难,并以下班且适逢周末、周一才能处理等借口,致使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至法院账户,邮轮无法解扣。韩国方面的回复和态度让我们十分震惊,他们置中国游客的权益而不顾的做法更让我们感到愤怒。我们对于韩方无视中国游客的权益、有关部门故意“不作为”的失当处置的行为,表示强烈抗议。
我们看到,中国去年向韩国输送了超过400万名游客,这一数字今年有望突破450万人。就海航旅业而言,我们已经通过邮轮组织了2.9万人赴韩国旅游。反观韩国方面,身为中国的友好旅游国,且海南省与济州道是姐妹友好省州,韩国方面扣押“海娜号”、致中国游客滞留的做法完全不考虑中国游客的人身安全和感受,是不负责任的,是完全不能够接受的。
保护游客权益,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游客的合法权益,甚至人身安全。韩国济州法院根据国内某企业的申请,在不具管辖权、且未经过慎重评估的情况下,采取非法手段,通过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导致中国游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了中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践踏了我国公民的人权,更是挑战中国的司法主权。对于韩国方面的做法,我们表示强烈的抗议,并严正要求韩方就此事向中国游客道歉。我们保持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同时,我们也呼吁国内制造事端的有关企业,你们的举动伤害的不仅仅是几百个家庭、1600多名祖国同胞原本充满期待的旅行梦想和幸福感受,你们的行为更是对同胞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以及国家形象的重大伤害,奉劝你们吸取教训,不要以一己之私利无视国家民族的尊严和同胞的合法人身权益。
最后,感谢社会各界与新闻媒体对于此事的关注,特别是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外交部、国家旅游局、天津市政府、海南省政府等相关政府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及时部署和应急处置。他们一直关心着滞留韩国的游客,并指导和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处理此事。我们注意到,国家旅游局已联系韩国文化体育观光局,要求韩方采取措施,尽快放行该轮。
海航将始终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最大的诚意和最大的努力妥善处理此次事件。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媒体以及广大公众能够理性、客观地对待此次事件,共同合理捍卫国人的尊严与权利。
(记者 黄一鸣 通讯员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