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中共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王凯摄)
1月8日上午,中共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王凯摄)
1月8日,中共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这是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海南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审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进一步动员全省上下全面深化改革,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上午8时30分,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全会由海南省委常委会主持。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省委副书记李宪生,省委常委肖若海、许俊、陈辞、马勇霞、谭力、李秀领、谭本宏、孙新阳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到省委委员64 人,实到 54 人,候补委员应到11 人,实到10 人,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罗保铭代表海南省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报告从七个方面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为争创实践范例、谱写美丽海南篇章凝心聚力;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开放改革,增强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海南百姓幸福指数;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作风建设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大会还听取了李宪生所作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会议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为进一步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海南省委专门成立了《实施意见》起草小组,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并形成了涉及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的58份调研报告。《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向各市县和53家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收到303条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省委常委会将《实施意见》(讨论稿)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作为海南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思想成果,《实施意见》具有三个鲜明特色:一是吃透两头,努力把中央的部署要求融汇贯通到海南改革发展具体实践中,彰显海南特色。二是突出重点。坚持以影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环节、症结所在来研究具体的改革对策。三是注重实效。既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突出改革措施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全文1.4万余字,分为12个部分48条。第一部分至第五部分,主要阐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六部分是关于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第七部分是关于城乡统筹。第八部分是关于社会事业改革。第九部分是关于民主政治和法治海南建设。第十部分是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第十一部分是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第十二部分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的问题,主要阐述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此次会议为期一天半。省委委员将充分利用紧凑的时间,结合海南省的实际和各自分管工作的实践,对《工作报告》和《实施意见》进行集中讨论和审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更好地推动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
海南省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出席今天的会议。列席今天会议的有:不是海南省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现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海南省党的十八大代表,省纪委常委,各市县委书记、市县长,省委主要部门负责人,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驻琼有关单位、部分省属重点企业党员主要负责人。(记者 黄一鸣 田亦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