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陈松坡介绍,对于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收买,同时具有下属七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对此,新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松坡表示:按现行法律规定,拐骗男性尚无罪名,如果存在剥削劳动,一般是按强迫职工劳动定罪。
虎毒不食子,而44岁的刘玉彬却在10个月内连卖两个女婴,得钱4.2万元。昨日,这个狠心母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儿童罪批捕。
而我国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从2009年至2010年3月22日,共侦破拐卖妇女案件4944起,拐卖儿童案件3223起。
事件
10个月内
狠心母亲卖俩女婴
2009年2月卖一个
2009年12月又卖一个
刘玉彬的老家在四川省青川县沙洲镇幸福村。虽然生在幸福村,但她过得并不幸福。
1997年,为了生计,刘玉彬和丈夫廖某来到河南新密打工,租住在新密市牛店镇宝泉村。其间,两人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目前,哥哥12岁,妹妹7岁。
2009年以来,新密市开始对一些煤矿进行停产整顿,在煤矿打工的刘玉彬夫妇俩,顿时失去了生活来源。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刘玉彬又生了一个女儿。女儿的降生并没给这个家带来快乐,刘玉彬和丈夫廖某还因为经济问题,时常发生争执。渐渐地,刘玉彬开始想卖掉女儿。
经新密市检察院查明,2009年2月,刘玉彬把生下不久的女婴,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抚养。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同年12月,刘玉彬又产下一名女婴,当天被她以2.2万元的价格卖给朱某抚养。
今年11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新密警方将刘玉彬抓获。
新密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玉彬的行为已涉嫌拐卖儿童罪,据此,依法对刘玉彬批捕。
两个女儿暂由张某、朱某抚养,由张某、朱某作为其监护人,待二人成人后,再决定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