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郑州市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
郑州市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岳希忠主持新闻发布会。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常继红发表了精彩讲话,市工商局副局长王锡建、注册处处长王萍、外资处处长李红平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意见》贯穿了“宽准入、优服务、严监管、树诚信”的理念,在下放登记权限、放宽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备案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在内陆地区尚属首家。
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杰表示,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出台《意见》是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精神,按照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高起点、高标准服务实验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工商登记改革发展趋势,对推动航空港经济发展,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带动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促进中西部地区全方位扩大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个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也是郑州成为全国5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之一的主要基地。实验区建设以航空物流、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环保业等大型、高端、重点、龙头企业为主,这些新的产业形态通过延伸面向周边区域的产业和服务链,推动与郑州中心城区、郑汴新区联动发展,将成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促进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有助于郑州充分发挥组织和引领中原经济区发展的“龙头”、重心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对中部地区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和对中原经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意见》的出台,将推动实验区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自治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促进实验区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大力推动实验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记者 常城 李高洁)
实习编辑:许继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