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实名举报人谭红霞在中福物业公司门前接受记者采访。新华社记者沈翀摄
【事件反思】国企改制应有事后追责机制
虽然有关方面一直遮遮掩掩,但“中国网事”记者还是发现了几个蹊跷的事实和问题。
据“中国网事”记者核实,目前中福物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虽然这个公司几经改制、转股等变迁,但戚名振在这个公司的地位却稳如泰山,一直牢牢控制着这家公司。一些业内人士指出,通过这种资本运作和房地产实际收益,初步估算戚名振以及其家族势力在这期间所获得的巨大利益即便没有举报所说的“亿元”,数额也绝对可观。
更令人蹊跷的是,从2004年起戚名振已经担任了已经改制为民企的中福无业的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后,当时已经67岁高龄的此人却还依旧担任国资性质的中社福公司的负责人,几年来几乎没有变化更没有任何监管部门过问。
有关专家和网友认为,相关部门更应该深入调查用死人的名义入股异常表象背后掩盖的事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博导李新天说,中福物业改制中出现的疑点,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其实是由于疑点背后隐现着国企改制中曾经出现过备受诟病的两大问题。
第一,对资产高值低估。目前我国资产处置报批手续尚不完备,即使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或聘任的注册会计师等评估人员,也很容易同原企业管理者因共同利益而相互勾结损耗国家利益。有的不按规定进行评估,或者评估缩水,导致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价。
第二,改制操作不公开、不透明,审批不严格。一些企业在处理国有资产产权时,企业的产权交易往往不进行公开招标和拍卖,而是搞“暗箱操作”,缺乏透明度,企业卖多少价由少数人说了算。另外有些企业内部少数领导人入股、坐庄、内外勾结、套购,坐收渔利或转手倒卖。
李新天教授说,针对这两大问题,对于国企改制来说,不仅得有细致、全面的资产摸底和事前监管,还必须建立并完善具有连续性的事后追责机制。因为,改制中的问题往往在改制后才会一一浮出水面,而且有些拖的时间很长,这时监管部门面对更为复杂的产权结构、债务纠纷,以及主管部门变更等历史瓜葛,必须有办法、有机制来进行核查与追究,不能让改制后的国有企业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游离于监管之外。
对于戚名振此人到底从国企改制中获利多少以及采取了哪些非法或灰色的手段转移国有资产,有关国资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和渎职行为,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将一直保持关注。
来源:新华网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