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社会
职业差评师淘宝网上“碰瓷” 卖家持敲诈录音可追刑责
2011-04-22 09:14:16      来源:京华时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昨天(21日),淘宝卖家傅先生卖出商品后连得差评,对方自称“职业差评师”,并以可修改该评价为由向傅先生索要200元钱。对此,市一中院法官表示,傅先生遭遇的这种“网上碰瓷”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还会触及刑法。

差评师敲诈淘宝卖家

淘宝卖家傅先生的小店一直都是百分百好评,昨天却突然得到了6个差评。感觉意外的傅先生说,前两天,有个买家在他的小店买了6样小商品,加起来的价格才4.5元。买家购买时,没有和他联系,拍完直接付款后就下线了。傅先生当时没多想,就把货发了过去。昨天,对方收货后给了他6个差评。他打电话询问情况,并告知对方若对产品不满意,可无条件退款。

“没想到的是,对方直接就和我说,他是专业给差评的,我出200元钱,就可以修改成好评。他还威胁我,不给钱就天天骚扰我”。

“这些人对淘宝客服处理此类问题的流程相当熟悉。”傅先生说,他试图让对方上旺旺跟他商量如何处理,打算截取点聊天记录进行投诉,但对方坚持只在电话里谈。由于没有聊天记录,他无法向淘宝客服提供证据。

傅先生还告诉记者,他有个小妹也遇到这种情况,“她给对方打了150元希望解决,没想到一个月内对方竟然组团去敲诈她。”傅先生称,目前她的小妹已无奈关店。记者在淘宝论坛上看到,像这类的事件数不胜数,只有极个别的卖家能全身而退。

网上碰瓷可构成犯罪

昨天记者就傅先生遇到的问题采访了市一中院法官李承运。

李承运说,这种在网购时恶意给予差评,使卖家信用受损,并以将差评修改为好评为条件,向卖家索要钱财的“网上碰瓷”行为,目前已经非常普遍,甚至发展成为一种谋生手段,这些人也有了一个更为专业的名称——职业差评师。

李承运称,职业差评师恶意给予评价,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勒索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还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承运还表示,目前正在审议中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的”也可构成敲诈勒索罪,“这就降低了这个罪的门槛,那些多次‘网上碰瓷’的人,可能每次只要几十块钱,但也一样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卖家可对敲诈电话录音

■法官支招

昨天,李承运法官告诉记者,卖家调查取证难和规则不健全,是导致“网上碰瓷”猖獗的主要原因。

他称,淘宝虽然有恶意评价的投诉规定和处罚措施,但对恶意评价如何理解和界定没有做出规定,对是否是“网上碰瓷”行为缺乏认定标准,从而使这些规定流于一纸空文。另外,我国没有《电子商务法》,对网络购物行为缺乏专门的法律调整,也使得“网上碰瓷”有空可钻。

他建议卖家,首先应提高警惕意识,商品被拍下后,要先分析买家的行为特点,比如账号是否是随意注册,是否在指定工具上聊天等因素,来判断买家是否是“碰瓷一族”。

其次,面对可疑买家,卖家应做好电话录音,尽量使对方亲口说出真实意图或让对方在聊天工具上留下文字信息。

第三,卖家除了可向淘宝投诉外,还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删除恶意评价并赔偿相应损失。已经支付了勒索金的卖家,还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对于勒索金额较大的,卖家还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于姝楠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非法公关
>> 详细

各地新闻
[顾秉林 胡和平:百年清华 永创一流] [冠名小行星 百年清华上太空] [追忆百年清华园的脸孔:以学习西学起家以中国气概立足]>> 详细
点击排行
  中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 强调“重典治乱”
国家版权局回应百度侵权:要求尽快出整改计划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