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修订后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湖北省人大批准,今起,武汉市主城区全面禁鞭,如遇有人违禁燃放,市民可拨110报警,违规燃放者最高罚款500元,即使未成年人违规,也会对其监护人处以罚款。据了解,这是1994年江城主城区首次禁鞭以来,第二次开启“禁鞭令”。
《规定》明确: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是否禁止,需报市政府批准;江夏、蔡甸、黄陂、新洲、汉南区等5个新城区禁鞭区域、时间,由所在区政府确定。
据悉,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焰火的,应经市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燃放。武汉市公安局介绍,即日起,将与质监、社区一起组成“禁鞭小分队”,严格执法,取缔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在禁放区域或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即使未成年人违规,也会对其监护人处以罚款。
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庞少华介绍,今年2月,武汉市正式组建工作专班启动原《规定》的修订工作,在广泛听取民意和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酝酿和修改,9月26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决定》,11月29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将已施行7年的“限鞭”规定正式废止。
“不管是限制还是禁止,都是对民意的回应,对百姓关切的回应。”庞少华说,从1994年至今,武汉市经历禁鞭、限鞭再到禁鞭的过程,每次变化都是根据现实,实事求是地反映百姓呼声。
据武汉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目前,武汉市是首批由限改禁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