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改革发展成果突出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称“中改院”)最近开展的专家问卷调查显示,79.10%的专家认为“十一五”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56.78%的专家认为在局部领域有所突破。
“十一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各种重大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地实施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国民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投资消费增长趋于协调,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改革开放积极推进,就业持续增加,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
“十一五”时期,我国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突破进展,反金融危机取得明显效果,单项改革有明显突破。特别是农村改革使农民普遍受益,基本公共服务改革有重大突破,民生建设得到各级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因此,“十一五”时期被誉为“民生五年”。
部分改革仍进展缓慢
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制约经济平稳运行的矛盾和问题还不少。在一些领域改革进展仍然缓慢,改革任务仍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冷静观察、科学判断、未雨绸缪、把握时机。
例如,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仍没有得到扭转,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有所强化,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步履缓慢。主要表现在结构性问题突出,投资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尤其是在反危机的特定时期,以投资为重点的刺激政策成为保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客观上导致发展对改革的依赖程度在下降,制度变革促进发展的空间在压缩,包括投资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在内的结构性问题没有明显改善。
总体而言,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有实质性改变。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例如,以追求经济总量为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主要途径,以土地批租和发展重化工业项目为主要特点,以行政干预和行政推动为主要手段等等。在内外发展条件急剧变化的背景下,“十二五”发展方式转型与变革的任务更加艰巨。
在部分领域改革取得突破进展的同时,一些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改革成效不大。例如,垄断行业改革滞后;财税体制改革未能如期启动,积弊日增。另外,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尚未有大的突破。大部门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职能调整的阶段,中央与地方关系仍未得到理顺,创新体制的运行效率并未有明显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