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二次改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型
转型需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扩大内需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强调社会公共需求转型,构建适合我国特点的发展型社会体制和政策体系;需要强调政府转型,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当前,发展方式转型面临许多结构性问题。一是体制与政策的矛盾。在反金融危机中,政策调整很到位,及时地推出了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但相应的一揽子改革尚未顺势推出。二是体制与体制之间的矛盾。比如投资消费失衡的突出矛盾,既有市场体制缺陷的原因,也有社会体制不健全的原因。三是政策与政策之间的矛盾。上下级政府间、政府各部门间政策打架的情况很多。
因此,只有推动结构性改革,发展方式转型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例如,要扩大消费,构建消费大国,需要尽快启动国民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要适应城市化时代,就需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公共产品短缺问题,需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等等。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需要尽快启动第二次改革。第二次改革与过去30余年的以单项突破为特征的第一次改革相比,是一揽子的综合改革措施。第一次改革,我国总体上还处于生存型阶段,主要挑战是解决温饱问题,基本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次改革,我国开始进入发展型的新阶段,促进人的自身发展成为改革的主要挑战,基本目标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基础。第一次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落后的问题,是社会产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的问题;第二次改革,面临的是内需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第一次改革,主要是在经济领域中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在很长时期内把转变经济总量增长方式作为改革的主要任务;第二次改革,需要推进包括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体制等在内的结构性改革,以实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目标。
改革全局对政府转型的依赖性全面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主要挑战不是经济社会本身,而是政府转型与政府决策,新阶段改革发展全局对政府转型的依赖性全面增强。
概括而言,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关键在于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矛盾,关键在于强化政府在完善收入分配体制中的基本责任;解决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关键在于确立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解决公共治理建设滞后的矛盾,关键在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与改革;推进发展方式转型的主要目标是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基础是消费主导,政府主导型的增长方式弊大利少,非改不可。
“十一五”行政体制改革没有大的突破,重要原因在于从中央到地方的公共职责分工体制和与此相关的财力配置问题并没有解决好。目前,基本公共服务立法滞后于整个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主要表现在立法层次低、各级政府法定责任界定不清楚,难以体现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
因此,政府转型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使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上职责明晰化、法定化。应当尽快建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体系,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与干部选拔和任用相联系,为建立一个以基本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监管体制。城乡、地区、不同社会群体公共服务供给存在巨大的差距,但是现行的监管体制并不对此问责,所以,在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同时,应设置具有独立性、权威性、专业化的公共服务监管委员会,并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