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中国的农村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意见要求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 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新农保方案可能是最好的选择了。因为只有用这种低标准、政府投入同时投保者可确保不吃亏的方式才能够覆盖全体农村居民。新农保和老农保有两点不同:一是中央财政出资补贴,每人每月55元,一年就是660元。这是保底的金额,是养老金的下限,如果地方政府再投入,老人领到养老金会更多。二是这个制度把已经60岁以上的老人都管了起来,只是要求他们的子女都要参保。这样的政策设计比较人性化,可以算笔账,假设一对老人有3个已婚子女,就是说有6个人要缴费,如果他们选择200元这一交费档次,每年总共要交1200元,而这对老人一年就能拿回1320元。同时,老人子女的配偶交的钱对他们自己的父母还有效,所以得到的好处实际还不止1320元。
子女参加新农保的资金投入,是放在他们自己的个人账户中。政策规定,地方政府每年要给他们补贴30块钱,这也是下限。有条件的地方,集体经济还要给予一定补助。这样的制度安排,至少使农民个人账户中的钱不会受到通胀太大的影响,因为这30块钱也可以看作是利息补贴,所以自己存银行不如交到养老金账户里划算,。
还可以从两个方面证明这个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其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本质上来讲是强制性的,现在的办法是用经济手段来柔性强制,算一算账就知道,不参加显然是不合算的。其二,政策明确规定,子女中如果有重残的,可以由政府部分或者全部的代缴。
2009年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有两个事比较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一个是海南的所谓3块钱“雷人”养老金。一个村干部1998年一次性交了200元养老保险费,到2009年,她年满55岁该领取养老金了。本金加上10年利息总金额是360元。老农保是按120个月(10年)计算的,两个数字相除就是一个月3块钱。可能投保人差不多都不记得还有这笔钱了,可农保办还记得。3块钱虽然很少,但恰好说明农保是诚信的。与此同时,在广州也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农民工已经在广州打工22年,参加城镇职工社保也有11年,现在她年满55岁退休,但城镇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年限要求15年,她想在广州继续交费4年,达到15年后享受养老金。但得到的答复是她没有本市户籍,不能补交,只能把个人账户里的钱拿走。
把这两个故事联系起来思考。前一个故事说明政府是诚信的,你投保了,再少政府也要让你得到这笔钱。后一个故事却说明城市职工社保的不诚信,因为制度设计有很多漏洞,十几年下来似乎形成了一种“传统”,就是千方百计算计着要让投保者少得钱甚至不得钱。这两个看来是同一类的政策,背后的基本价值理念显然是不同的。所以,新农保出现的意义不止于农民可以养老了。其实按现在的制度安排,农民工可以回家参加新农保。虽然看起来后者得到的多,但是交费也多。最重要的是,城镇职工社保不诚信。年初说得很多的“转移接续”到现在仍然没有下文(当然2009年还有十几天)。
最后,新农保的制度架构实际上是比城镇职工社保要好,发展的弹性比较大。社会养老保险要分成两部分,即“基本”和“补充”。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统筹,补充养老保险是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这一块由财政出资是明智的,可能有人会说,这样的话,财政负担有多重?其实城镇职工社保中央财政不是没有出钱,而是出得不少,仅2005年就补贴了800个亿。以后这方面的数字再没公布。据推测,应该已经超过1000个亿。但是,这个补贴是暗补,没有人认这个账,这个钱花得很冤枉。
来源:中国网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