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先生提供的检验报告上写着,“车胎磨损过早,保养不良或储存不良,但仍可使用”的字样。同时,在李先生提供的南昌东之星出具的维修单上有“经过检查,发动机出现故障灯,车子跑偏”等字样。
李先生说,既然轮胎没有质量问题,那毫无疑问就是车子有问题了。
在接受采访时,李先生气愤地说,南昌东之星售后以其“加坏了油,这款车应该加98号汽油”为由,推脱自己的责任,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在购车、维修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告知奔驰车需要加98号汽油;其次,他是在中石化定点、定车加油的,98号汽油,别说在南昌,就是整个江西都没有出售。第三,退一万步讲,就算这款奔驰车只适合加98号汽油,那鉴于江西的实际情况,该款车就不应该在江西销售。
南昌东之星涉嫌侵犯客户知情权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南昌市迎宾中大道518号的南昌东之星。
得知记者来意后,南昌东之星前台接待人员请示公司领导后表示,没有经过允许不能接受记者采访,并称“公司老总以及分管的老总都不在”。当记者提出希望向维修技师或者售后服务人员了解情况时,李小姐同样以“未经过允许”为由拒绝。当天下午,记者又电话联系上了奔驰(中国)客服部,该部一位段姓工作人员在索要了车主的相关信息后,表示会按程序来处理此事,届时会有人跟记者反馈情况。
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张海水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南昌东之星就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南昌东之星隐瞒了这款车只适合“98号汽油”这一重要事实,出售连使用条件都没有的车型,使得李先生作出了错误的购买决定,造成了相关损失,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南昌东之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无论是南昌东之星还是奔驰(中国),均没有向记者反馈任何信息。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表示,当事人可以向汽车检测机构咨询相关情况,找出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后,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