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流传着一种记录当地土话的特殊文字,流行地域以上江圩为中心。这种文字只在妇女范围内使用,称之为“女字”,通称“女书”。这是一种菱形细脚文字,最早被记录的是太平天国发行的雕母钱。女书一般被写在精制的手写本、扇面、布帕、纸片上,有的还被织在锦、带上。其使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祭祀;②读唱娱乐;③信件往来;④诉说身世;⑤记事记史;⑥改写汉字韵文;⑦编绣等。
来源:湖南公众信息网 编辑: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