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灿霞,从事法律工作20年了。
1993年,郭灿霞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到长沙市司法局工作,2005年来到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我只是希望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帮助更多的人。”曾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郭灿霞说。
在法律援助中心,郭灿霞曾为受援人介绍工作,送无家可归的受援人去救助站,为饿着肚子的受援人买来盒饭,悄悄塞给受援人回家的路费,贴心的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温暖了他们的心。2008年,一位女士带着2岁女儿欣欣在某卫生院注射流脑疫苗后出现异常,逐步发展到两腿发软,无法正常行走,后来被诊断为脱髓鞘病变。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病情无法完全控制。受理援助申请之后,郭灿霞与欣欣母亲一起踏上了漫长的索赔之路。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她们几乎跑遍所有相关医院,先后经历省市相关机构5次鉴定,几经波折,终于在2011年1月医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卫生院支付家属已经发生的医药费,并一次性赔偿16万元。欣欣母亲拉着郭灿霞的手,泪流满面。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姚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