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3月15日讯(记者 周黄)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知,湖南省将从3月15日起下调食用盐加碘量,平均值下降5毫克/公斤,新标准将在全省各地统一执行。目前,按照新标准生产的食盐已经上市,长沙市各大批发市场和超市都有销售。
2011年卫生部下发的《食用盐碘含量》中,列出了三个盐碘浓度,盐碘含量均值分别为20毫克/公斤、25毫克/公斤、30毫克/公斤。湖南属于缺碘地区,平均值30毫克/公斤是较适合的盐碘含量。根据湖南省的旧标准,加碘盐的碘含量平均值为35毫克/公斤,允许波动范围为20毫克/公斤-50毫克/公斤。新制定的标准与旧标准相比,平均值下降5毫克/公斤,调至30毫克/公斤,波动范围调至21毫克/公斤-39毫克/公斤。
此次湖南省即将执行的新标准在加工环节明确了碘的添加量标准,方便市民对照购买,也是在提倡尽量少吃盐的情况下,对确保居民碘元素不缺乏的一次调整。执行新标准后,原有的旧标准加碘盐、食盐可以销售到保质期结束,产品未注明保质期的,可以销售至生产日期之后3年。从3月15日起,盐业公司将按照新标准开始生产。新生产出来的碘盐价格暂时不会发生变化。
来源:中国日报湖南双语网(记者 周黄) 编辑:姚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