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沙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在本报公布后,引起了市民的高度关注。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了解到,此次新办法放宽了对第三责任人担保的条件限制,由过去仅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放宽到效益良好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的中层干部。据了解,长沙市今年计划放贷1.8亿元小额担保贷款用来支持创业。
据了解,根据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在担保中心进行整体担保的前提下,还须向经办银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取房产抵押或第三责任人保证的形式。
“此次新办法放宽了对第三责任人担保的条件限制,由过去仅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放宽到效益良好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的中层干部。”据介绍,第三责任人应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应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且同一保证人不能同时为两名(含两名)以上贷款人提供反担保。此外,保证人还可以为公办医院、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或效益良好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的中层干部。
对于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可选择以上任意一种反担保方式;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必须采用房产抵押方式,或由多名符合条件的保证人进行反担保。每个保证人只可对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担保。同时,对于恶意欠款将进行不良信用公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舒薇 编辑:王新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