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2日)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原主任王志波依法提起公诉。
王志波,男,49岁,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原主任兼党委书记,正处级。经查明,2009年8月至2011年6月初,犯罪嫌疑人王志波利用担任中央储备粮桃江直属库(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主任职务之便,在桃江直属库与业务往来客户开展粮油购销业务的过程中,先后31次将桃江直属库公款以预付收购款或货款的名义转账至业务往来客户的账户,然后安排业务往来客户将收到的桃江公款中的部分资金转出来,给其个人或借给他人使用,金额共计2141.1225万元,至今未归还。其中,借给胡某1870万元用于其个人投资广东某汽车项目的前期费用以及归还其个人债务等开支;借给王某190万元,其中150万元由王某转借给胡某投资汽车项目,其余的40万元王某用于还债和个人日常开支;借给成某8万元用于其砖厂的费用;借给袁某20万元用于承包工程的费用;其余的53.1225万元,由被告人王志波用于个人还债和日常开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姚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