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至“十二五”末,湖南省将实现城乡低保全覆盖,低保标准达到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以上,此外,专项救助制度还将向低收入家庭延伸。
据省民政厅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今年8月底,我省城市低保月保障对象141万人,月人均救助249元;农村低保月保障对象251万人,月人均救助104元。根据省政府近日印发的《湖南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省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使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不断提高民生救助水平和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同时,针对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生活困难,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将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建立惠及全民、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目前,湖南五保对象52万,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4806元、2532元,集中供养率达25%。至“十二五”末,通过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000所,使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就医和住房困难将基本解决,供养标准确保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十二五”期间,针对困难群体看病难,我省将积极开展普惠大病医疗救助试点,推进医疗救助重点向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转移,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今年内力争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实行“一站式”即时医疗救助服务,到2015年,使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比例达到救助对象自付费用的50%以上。记者 沙兆华 通讯员 吴增兵
来源 湖南日报 编辑 李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