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一系列特大跨省犯罪团伙。法庭上,刚满22岁的彭碧蓉感慨万分。她曾经是一名白衣天使,如今却戴着手铐走上了法庭,这一切都源于与其相爱的男友杀死了曾包养过她的富商,她的男友就是徐小明。庭审今天仍将继续。
2011年3月,随着长沙市一起抢劫、杀人、分尸案件的破获,涉案三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捕,一个多次抢劫、杀人、分尸团伙浮出水面,犯罪团伙多达9人。
徐小明当庭道歉,对不起死者家属
8月30日上午,伴着一阵镣铐声,9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徐小明站在被告席上,低下头,表情显得很镇定。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法官问徐小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徐小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材料,首先对受害人的父母说了句:“对不起!”
“我母亲过世了之后我才知道失去亲人的痛苦。”徐小明抬起头看了下被害人的家属,又重新低下了头。
徐小明承认了大部分犯罪事实,唯独对起诉书上关于其前女友彭碧蓉的一些内容提出了反对,“她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也没让她知道。”
彭碧蓉是徐小明的前女友,2010年,他们在长沙认识,并确定了男女关系,当时徐小明化名“许亚诺”,并称自己是香港居民,还曾给彭看了他的香港身份证。
“我一直骗她我是香港居民,她一直都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徐小明说,早在2009年,18岁的彭碧蓉通过别人介绍与比她大20岁的邵亮平认识并确立了情人关系。
在酒桌上合伙将男子杀死
2010年10月,医专毕业之后,彭碧蓉被分配到湘雅一医院实习,就是在这个时候,陪同母亲前来看病的徐小明在这里认识了彭碧蓉,很快就建立了恋爱关系。
而此时,彭碧蓉想要跟邵亮平分手,而邵亮平却想保持两人的关系。
就在这个时候,徐小明得知邵亮平很有钱,于是想到了冒充彭碧蓉的表哥,敲诈邵亮平一笔的打算。
徐小明说,在酒桌上,邵亮平答应给彭碧蓉100万,“因为我知道他有老婆孩子,揭穿了他的真面目。”而这100万,徐小明并不承认是邵亮平想要挽留彭碧蓉的费用,只说邵亮平是想证明自己很有钱。
“本来是没想杀他的,可是当时喝了酒,就上前去掐住了他的脖子。”徐小明说自己当时喝醉了酒,不太清醒,而同伙胡志雄又在一边怂恿,所以他上前掐住了邵亮平的脖子。而后,胡志雄用绳子勒住了邵亮平,将邵亮平杀死。
在这所有的陈述中,徐小明一直强调说,彭碧蓉什么都不知道。
徐小明说彭碧蓉一直向自己问起邵亮平,是自己欺骗她,隐瞒她,甚至曾想过将她灭口。“我们本来是想将她灭口的。”
被害人大多是跟富商交往过的女孩
在起诉书指控的三起杀人案中,除去邵亮平,其余两人都是曾经有过富商男友的妙龄女子。
第一个被害的女子名叫林海霞,1999年,徐小明抢劫并杀害了年仅20岁的她,并将其尸体肢解后掩埋。
在这之后,徐小明就瞄上了这样年轻的、曾经有过富商男友的女孩,2001年他伙同胡志雄抢劫了胡小燕,但并没有杀害她。
2009年,徐小明在东莞通过女友认识了李淑琴。“她不是我杀的,我也没想过杀她。”当时的李淑琴虽然曾经有过富商男友,但已经分手,徐小明叫来了胡志雄,希望胡志雄能够与她建立恋爱关系。“但是他的口才不好,没法讨好她。”
见没有办法追到李淑琴,徐小明和胡志雄动起了想要敲她一笔的歹心。
2009年10月份,两人将李淑琴约到宾馆,先是用安眠药迷昏了李淑琴,然后翻找起她的财物。谁知,半途中李淑琴突然醒了过来,并且大声呼救,还在房间中的胡志雄掐住了她的脖子将其杀害。
“李淑琴不是我杀的,我都没有见到她的尸体。”徐小明说,李淑琴被杀害之后,胡志雄将尸体肢解并且装进了编织袋里,乘坐出租车扔到了山上。
自始至终,徐小明都称自己没有想杀害李淑琴,杀害她的人是胡志雄。
站在被告席上,徐小明很镇定,说话速度不快不慢,条理也非常的清晰。
而胡志雄站在被告席上,却一直称自己没有拿到多少钱,所有的事情都是徐小明预谋策划的。
一些案子相隔已久,每次面对检方和辩护人的问话,他都要低下头回忆好一阵。“我跟徐小明虽然是兄弟,但是他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他称,徐小明甚至有时候会对他下药,从他的身上拿走一些财物。
男子劫杀数人比周克华更残忍 可能牵涉11条人命
2011年3月富商邵某被杀案告破后,长沙市公安局曾通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横跨湘、粤、鲁、赣四省,时间跨度长达13年之久,涉嫌多起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作为团伙首脑之一的徐小明,几乎每起案件中都有他的身影。
[被害人家属]
一位母亲跪地痛哭
被害人李淑琴的母亲在法庭上数度失控,泪流满面。李父只能用手紧紧搂住妻子,捂住妻子的嘴巴。在胡志雄被带离法庭时,李母终于控制不住冲了上去。“你还我的女儿啊。”老人家不顾一切地推开旁人,往胡志雄离开的方向冲了过去,但最终她也没有碰触到这个杀害了她宝贝女儿的恶魔。
李母跪坐在地上,大声痛哭,任凭丈夫和旁人如何安慰,她也无法从悲痛中清醒过来。与此同时,法庭里其他几位被害人的家属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希望他们能够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都是杀人的恶魔。”
[起诉书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如下:
1、2011年2月19日,徐小明让女友彭碧蓉将江西新余人邵亮平(殁年46岁)约到长沙,以“表哥”身份下药将邵灌倒,后杀人抛尸,并抢走其身上现金及银行卡。
2、200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徐小明、胡志雄将李淑琴(殁年26岁)约到东莞未来世界花园,将安眠药放入饭菜中,掐死李淑琴。而后,徐小明冒充李淑琴身份与其家人联系,变卖李淑琴的房产,提取其存款。
3、1999年12月,徐小明来到深圳市,认识了被香港老板包养的林海霞(殁年20岁),认为林有钱,便纠集人对林海霞实施抢劫。因为林海霞呼救,徐小明与廖华春将林海霞掐死,后抛尸深圳市南山。
4、2001年9月,胡志雄、魏先发窜至东莞,与熊国强、黑牛(两人均另案处理),四人对被害人吴某(女)、萧某(男)实施抢劫。
5、2009年底,徐小明在某炒股QQ群聊天,假冒私募基金组织成员身份,介绍郭某、谢某买卖股票,诈骗两人125万元。
6、2011年2月,徐小明到深圳找牢友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枪支和子弹。
来源:红网 记者:黄思 刘志杰 编辑:李雅琴